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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IP新规及项目申报抢先看

时间: 2023/8/1 9:12:19

8月新规——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出台《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要求经营者不得有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

相较于2015年制定的《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此次修订保留1条,修改18条,新增14条,修订后共33条。

该规定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3/art_e155397fbe5c4c05ad3c1838c1322ad2.html

8月新规——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网信办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公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该办法中提到,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尊重知识产权、商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算法、数据、平台等优势,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http://www.cac.gov.cn/2023-07/13/c_1690898327029107.htm

8月新规——

马德里指定多个国家单独规费有调整

自2023年8月9日起,马德里指定土耳其的单独规费将发生变化:新申请或后期指定土耳其首类规费由37瑞士法郎调整为125瑞士法郎,第二类的规费由37瑞士法郎调整为35瑞士法郎,类别附加费由43瑞士法郎调整为40瑞士法郎;马德里续展指定土耳其的规费由121瑞士法郎调整为113瑞士法郎,宽展期规费由225瑞士法郎调整为210瑞士法郎。

自2023年8月19日起,马德里指定冰岛的单独规费将发生变化:新申请或后期指定或续展指定冰岛的普通/集体商标的首类规费由224瑞士法郎调整为247瑞士法郎,类别附加费由48瑞士法郎调整为43瑞士法郎。

8月新规——

韩国将调整部分专利申请官费

根据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发布的公告,2023年8月1日起,韩国发明专利请求实质审查费用将上调16%,年费将下调10%左右;同时,引入发明专利分案申请附加费。

项目

此前费用

8月1日

请求实审基础费

全项附加费/项

分案申请费用

分案申请费与新申请费用相同

针对第2次及以上分案申请,每件实行累积制,即申请根据分案申请的次数倍数增加。

注:以上费用均为韩元。若申请包括分案(巴黎公约&PCT途径)在2023年7月31日或之前提交,即使在2023年8月1日或之后提交实审请求,费用仍按照先前标准缴费。

来源:韩国知识产权局

8月新规——

《浙江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办法》

为规范全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维护经济及产业安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印发了《浙江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办法》。

本办法适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设立的重大政府投资、重大自主创新、重大技术引进或者出口、重大人才管理和引进等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

文件中对于适用范围和原则、职责分工、评议实施、评议报告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该办法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原《浙江省重大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知〔2013〕236号)文件自行废止。

http://zjamr.zj.gov.cn/art/2023/6/28/art_1229565162_2481817.html

8月新规——

浙江省专利导航管理办法

为加强专利导航管理,规范专利导航活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制定了《浙江省专利导航管理办法》。办法中提到鼓励市场经营主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自行出资,实施和推广专利导航项目,将专利导航融入创新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机制。创新主体自主实施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点人才遴选引进、重大经营管理等创新决策所开展的专利导航活动,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可以予以专利导航项目立项,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该办法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http://zjamr.zj.gov.cn/art/2023/6/28/art_1229565162_2481824.html

8月新规——

《关于推进专利公开实施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专利公开实施办法(试行)》

为规范开展专利公开实施工作,加快专利转化运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等7部门印发《关于推进专利公开实施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专利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自8月1日起施行。

根据《实施办法》,专利公开实施是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公开交易平台进行的专利推广实施行为。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3年年底,专利公开实施工作体系基本建立,省知识产权数字化应用系统上线“专利公开实施”功能模块。到2024年年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利规范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参与公开实施专利达到2500件以上。到2027年年底,专利公开实施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省参与公开实施专利累计达到3万件以上,专利公开实施的社会参与度、工作影响力显著加强,成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运用的重要渠道。

http://zhengce.zj.gov.cn/policyweb/httpservice/showinfo.do?infoid=4560ed17547947d8a1e591d71a00fb5d

IP申报——

四川省专利奖申报

近日,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四川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凡四川省行政辖区内在申报日以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专利,符合《办法》申报条件及规定的专利权人和企事业单位,可参加四川专利奖评选。

线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逾期申报入口关闭,不再受理。

http://scipspc.sc.gov.cn/dtyw/tzgg/202307/t20230725_31835.html

IP申报——

广东省部分领域重大专项旗舰项目

近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通知,启动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型储能与新能源”/“通信与网络”/“前沿新材料”重大专项旗舰项目(自由申报部分)申报工作。通知中提到,项目牵头单位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对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8月26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日17:00。

新型储能与新能源领域: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225699.html

通信与网络领域: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225697.html

前沿新材料领域: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225698.html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